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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组会决策重大事项议事规则(第4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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题,充分发表意见,积极参与决策,对违反规则进行决策的行为,及时予以制止。对决策执行中发现的问题,提出纠正的意见和建议。
党组实行集体领导制度。个人无权决定由集体决定的重大问题。无权改变党组的集体决定。党组一经作出决议,党组成员必须带头认真贯彻执行,按照各自职责抓好落实,即使对党组会决议有不同意见或在执行中发现新的情况或问题,除在会上提出讨论重新作出决定外,不得有任何与决议相违背的言行。保留的不同意见可向上级组织报告。
2、自查制度。
党组半年要对重大议事规则的执行情况进行一次自查,主要采取“四查两看”:查重大事项是否列入决策范围、查是否履行了决策程序、查决议执行中党组成员贯彻落实情况、查所作出的决策是否科学;看会议记录是否翔实,看文件是否按规定签发。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,由党组书记在党组会上通报自查结果,研究制定整改措施。
3、群众监督制度。
对事关干部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,决策前要进行预告,广泛听取群众意见,决策后要进行公示,主动接受群众监督。
建立和拓宽民意信息反馈渠道,认真对待群众反映的意见和建议,责成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和处理,确实存在问题的,要及时整改,情况不属实的要向群众作出解释和说明。
4、责任追究制度。
对违反本规则的行为,属下列情况之一的,应当追究主要责任人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的责任。
(1)  违反决策程序的;
(2)  未通过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,领导个人擅自决策的;
(3)  决策时不尊重班子多数委员意见的;
(4)  不如实向党组会介绍情况的;
(5)  未按上级党组织要求重新议事的;
(6)  集体决策出现偏差和失误的;
(7)  违反保密纪律的。
上述违反规定的行为,情节轻微的,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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